北京民间借贷律师
Beijing private loan lawyer
13683010915
您现在的位置是:
首页 >> 专长领域
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(作为或不作为)的民法上的权利。
债务是指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资金,以获得利息及债务人承诺在未来某一约定日期偿还这些资金和利息。
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,否则即失去意义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债权债务终止:(一)债务已经履行;(二)债务相互抵销;(三)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;(四)债权人免除债务;(五)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;(六)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。合同解除的,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。